内容:
相关负责人:
您好!
我想办理准生证,但是现在遇到了一些问题,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所以咨询相关部门。
我现在是河东区的集体户口,地址是: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2号(原籍为辽宁省丹东市)。我老公是河北省邯郸市户口。我们今年4月底在王顶堤园荫里和别人合租了一套住房。合租另外一方两人是房主的学生,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我同他们签订的合同。我和我老公现已在西青区中北镇买了商品房,2012年10月底交房。
我和老公于2011年2月在河东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我现在怀孕了(初婚一胎),想办理准生证。现居住地园荫里居委会以我们在现居住地居住不满一年为理由说不能在他们那儿办理,让我去户籍所在地河东办理。咨询了河东大直沽街计生委,他们给问过河东区计生委后说是现在基本上都是在居住地办理,而且没有必须已居住一年以上的说法。而且大直沽街计生委说我不在那边居住,没有办法管理。我就相关问题又咨询了南开区计生委,对方说是必须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而且还要求我回原籍开婚育证明。
我在网上查阅了“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管理办法里也没有必须居住一年以上的规定啊。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在本市居住3个月以上就可以,我们怎么就得是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呢?
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难道真的不能在南开区办理准生证吗?如果南开不能办,河东也不能办,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麻烦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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