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外地户口,老公在天津工作7年多,我也已在天津工作4年多了,刚查出怀孕,去社保做妊娠登记告知需要老家的生育服务证,可是老家说没有,只有婚育证明,我想问一下,这样可以吗,不可以怎么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可以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经与您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如有不清楚的可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