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陕西户口,与女方结婚前于南河镇恒益龙庭小区购房,现在已有房产证。
女方为福建人,09于福建全日制本科毕业,在津工作已经2年半,工作均为正规企业,上五险一金。
现在双方已结婚,女方想通过天津市人才引进的条例,将自己的户口落户天津,不知道可以不可以,或者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3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