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小区内的院地,本数小区业主共有之财产,院内停车理当免费!可最近,天津市有些小区,一阵风似的刮起“划定车位给业主,并再次向业主征缴‘车位费’”,真真岂有此理?!
我有良知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