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做兼职工作,由于查岗时不在,领导就不给工资。我们那儿是每天签到记录工作时间,每小时6块钱,我们当天的工资已经不要了,但是领导连同我们之前的18天工资也只给8天,这还不算,在我们工作期间,让我们帮他们干我们职责外的工作,说是义务劳动,本身他们每小时6块钱已经不符合天津市的标准了,还强行扣我们工资,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我们要回应得的工资。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到仲裁部门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