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T,我是塘沽集体户,老公是南开户口,在两个区都能办理准生证么?
2、办理准生证需要出具什么材料?
3、必须夫妻双方到场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应该夫妇到场。具体请您咨询现住地计生部门,电话: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