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住在北辰区方舟小区的业主,2011年12月20日我家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物业强行将我家暖气供热拆除,现在已入冬季家里格外的冷 找市供热办和区供热办都有协调依然不管用,原因是我家2年供暖费未交,而至于未交供热费得原因是因为家里供热温度严格不达标甚至暖气冰凉而且无人解决。而今年供热好转去物业缴费对方却不收,说是要把前两年的供热费一并补齐且一分不能少。这我就要问一下了 12319和市及区供热都打过电话 而前两年的供热温度始终就没达过标凭什么要一分不少的全部补齐而且你擅自拆除我家供热是否合法。还请帮忙反应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12-27
您好,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工作人员也将与您联系沟通。
20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