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1-12-20 14:39
 标题:融科贻锦台的公摊面积
内容:

    尊敬的滨海新区领导:

    您们好!我是融科贻锦台的20号楼(高层)的业主,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发现楼房的公摊面积达到27%(我也不是很懂公摊是干什么的),当时觉得有点高,就咨询了一下我的置业顾问,他说滨海新区高层的公摊都很大也就没在意。后来听朋友说27%的公摊面积在滨海新区乃至在全国都是相当大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公摊面积能明目张胆的达到将近三分之一,别说是在天津这种全国人民都关注的大城市,就是天高皇帝远的小县城也几乎没有这种情况发生。想想看我们辛辛苦苦挣的大半辈子的钱有将近 三分之一 成了公摊面积,三分之一的钱都打了水漂。同样都是贻锦台这个小区的楼房,前几个月楼市比较火的时候的公摊面积(高层)普遍都比较大,后期楼市成交低迷的时候开盘(高层)的公摊面积就降下来了。后来经过我们业主的调查发现,贻锦台同一个小区的同样的楼型(不仅是户型一样,楼层的布局也一模一样)住房的公摊面积却相差很大。开发商公然名目张胆随意更改住房的公摊面积,简直是赤裸裸地掠夺公众财富,极大的损害天津及滨海新区形象,望政府能替老百姓做主,调查融科贻锦台,还老百姓一个真相。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1-12-26 17:18   是否超时:否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1-12-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购买的小区于2010年11月底取得天津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2010-644.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商品销售许可证核准程序》等有关规定,商品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前,其每套房屋面积,都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按照有关测量规范出具面积成果表并审定的。另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根据测量成果表载明所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如果您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政府

2012-1-12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