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民办教师,77年恢复高考进入天津财贸学校学习80年毕业分配在北辰商业局工作,退休时民办教师期间的工作不算工龄,理由是毕业以后没有继续从事教师职业,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国家教委批复给湖北的文件像我这种情况都算了工龄,还有山东·四川·广东等几个省市也都执行了,难道我们那么大的天津市就不执行吗?为此事我已经跑了一年多了,身心疲惫,不知还能等待多久?我已经损失了很多,我希望这历史遗留的“痕迹”在一个太阳照耀下应该尽快抹平吧,急切盼望引起天津市主管领导的重视下发一个本市执行的文件我们的问题才能解决。建议领导看一下(87)鲁教人字111号。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我市政策规定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可以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