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国土房管局吴局长及主要负责人:
您好!我现居住在本市河北区靖江路义江里。此住房是我在97年12月在东丽建设开发公司购买的一套商品房,至今我仍然无法取得我的房产证。主要原因是:
在当初购房时开发商告知由于契税文本变更,暂时无法缴纳契税及办理产权证。数月后我们又前往东丽,开发商仍然以此理由提出延后办理,后由于多种原因此事被搁置到今。
近两年来我们重新着手办理此事,投入了大量精力多次往返于开发商与房管部门之间,遭受了极大的阻力。河北区房管局必须要求开发商到市房管局做备案登记,我们才有资格前往办证,但是开发商极其不配合。市房管局商品房科不针对个人办理备案登记。直至近期我们才在市房管部门查询到当时我们购房合同上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假的,故开发商当时并不具备资质销售商品房,即使开发商同意配合,他因没有所需要件也无法前往市局备案。
据了解我现所居住的义江里共有90多个洞门,2100多户,大多数已在2002年在清户时办理了产权证。现作为未能办理产权证的我们由于开发商当年的违规行为在承担责任,用毕生血汗钱全额购房却无法找到一个部门为我们做主,保障我们的利益!我们奔走在各个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却一直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解释和解决办法,现请您根据我们的特殊情况拿出一个确实能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全家谢谢您了!期待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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