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前用配偶名义贷款购住宅一套(目前贷款尚未还清),婚后办理的产权证,上面是2个人的名字,最近我们因感情不和已经协议离婚,协议该套房归对方,但因为贷款未还清,房管局不允许改名。我目前需要购买住宅,请问算第几套?我没有任何房屋贷款记录。
我咨询过银行,我这种情况打印买卖协议时肯定会显示我名下有一套房,就得算第二套,但是实际上我没有啊,请问领导我怎么办?
张瑞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