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长春市无线电一厂1998年评聘的高级工程师,2008年企业破产,将我们一批相差5年(按工人的退休年龄)退休的一批干部,全部做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同意提前按工人退休,结果,退休后每年涨工资,我们也没享受到高工的待遇,感到很不公平,同样是高工,就是因为我们,提前退休,改变了退休后的身份,就没有了待遇,有时看到网上问同样的问题的人很多,才知道这是一大批“高工”的问题,希望看到问题后,有关部门能够做出相关的批示,让我们也能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感受到党对我们这些高工的温暖。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政策规定高级工程师享受提高养老待遇,必须满足在该岗位办理退休等条件。您的建议我们会转往相关部门研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