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好!
我有个问题想了解一下,我妹子于去年结婚,今年生下一男孩,由于我妹夫家里没人带孩子,正巧我家今年也生一个孩子,所以想把他家孩子的户口随着我妹子上到我家(我妹子的户口结婚后没动,还在我家)以便于将来上学等一块接送,但是我们村委会说要交一万元的“公益金”,交完以后才能享受我村民的待遇。我说不交行吗?他们说不交那就别上这村,不强迫。请问这钱算什么钱,能交吗?该不该交?政府有没有相关批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12.15
请您说清楚您是哪镇哪村的,以便于我们沟通了解情况。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