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我与爱人户口现在是单位的集体户口,买的新房是东丽区限价商品房海山南里(百合阳光),请问我们想将户口落户到自己的房子,办理户口本,请问我们归哪个派出所管辖,该去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2月1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您所在的百合阳光小区归万新派出所,到万新派出所办理需携带户口本、房本、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