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5年参加工作在化工局某单位。10年后调到纺织局,按理在化工系统工作满10年可以特岗退休,可是我的档案在化工局被盗时丢失了,只有当时我的工资表还有,化工局给答应给我出示证明。我到所属劳动局办相关事宜,可工作人员说不能认可化工局的证明。我到劳动仲裁和法院都不受理此事,眼看我就到退休日子了,我该怎么办,请局长帮助!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办理退休需要提供档案中的原始材料。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