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今年九月通过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我的户口在原籍静海县,非农业户口。我于2009年在天津市河东区购买住房(一手房有贷款,房产证尚未办理),请问,现在我能将我的户口迁入河东区吗?如能,以什么途径迁移最为简单快速。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1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