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份我母亲刚做的手术,同时后期还需要配合化疗治疗。在住院手术前我们先支付了一部份费用,等到出院后我们办的门特。我现在想问我们先支付的那部分费用是否可按照门特的报销比例报销 ?城居的门特报销比例是多少?如果能报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这些资料时交到所在的街道么?
盼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做了门特登记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才可以按门特审核支付。成年居民门特报销比例因筹资标准、医院级别的不同而不同,建议您拨打12333进行咨询。如果发生垫付费用,可以将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等材料及时报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