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姥爷是建国前参加的工作 于最近去世 家人想咨询一下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的丧葬费有什么具体条例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2011年的标准为:3128*2个月=6256元。文件依据:《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