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8月购置南开区二手房一套,至目前为止,原房主并未将其户口迁出,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将我们的户口进行落户?如可以的话,一房产下有两户有何影响?如何强制其迁出?麻烦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