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两位好朋友委托我通过北方网向您咨询两个政策性问题,请您帮助解答。谢谢。问题如下:
一、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天津是1949年1月15日解放的,我在解放前的1948年参加工作,是工人,解放后工厂改为国营,我继续在国营工厂上班一直到退休。请问我属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吗?如何认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这一身份?哪些老工人属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养老、医疗方面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二、天津市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有丧葬补助这项政策是哪一年开始执行的?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我母亲没有工作和收入,一直由我供养,已经于2009年9月去世。我能领取这项补助吗?补助标准是多少?到哪里领取?
尊敬的网友:
您好!老工人和丧葬补助费的问题政策性强,建议拨打12333进行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