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夫妻名下2人各有一套住房,现在想将我父亲名下的公有住房(房管站管理的,每月向房管站交房租)用置换方式过户到我的名下(房管站管理的,每月向房管站交房租),请问以上行为符合现有2套房政策吗。我可以办理置换吗?谢谢
付玉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