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情况:女,2009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毕业后到济南工作,并落户济南集体户口,辞职,2011.3月已婚,2011.5月回天津南开区工作,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有开发区集体户口(落户时间比较慢1年以上)。
爱人情况:硕士,军官,天津市身份证,婚后于2011.10月购买河东芳馨园住房一套,已得房产证。
想问:我是否符合落户天津条件?通过什么途径?需要多长时间办理完?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13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