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您们好:
感谢您们百忙中能抽出一点时间帮我解决目前遇到的困难。
我于2007年在大港购房,2009年办的蓝印户口,现在到了转常的时间。在转常所需的证件资料里有一项是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全国人口信息表”。但我回原籍办理时(辽宁省)派出所说没有这个,以前也没有打印过,只有户籍证明。而大港分局户政科说:只能是“全国人口信息表”。请问领导我该怎么办啊!
另:转常所需的证件资料里还有一项是如果有两个孩子需要相关的计生手续。是不是办蓝印时的亲子鉴定?
急切等待您们的帮助!
祝您们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2011年11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