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市是否有规定,对已迁出天津的外地生源一律不准再迁回?
我是南开大学2011届毕业生,毕业时户口迁出天津,现在已签约天津单位,报到证也已经改派,将资料交给南开区户籍中心办理户口恢复工作,但是被驳回,说我的落户单位和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样,听同事说天津市有规定,对已迁出天津的外地生源一律不准再迁回,请问是否属实?
我应该如何才能把户口重新迁回天津呢?
期待您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