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1973年1月出生,本人农业户籍,我与老公2003年6月在天津登记结婚,现想将本人户口转移天津,在天津没有房子。本人在天津开发区从事会计十几年。
老公是天津铁路2003年工伤的职工,天津河东区集体户口,听说需要的材料很多,请问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可不可以简化程序。
另外,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进天津市,能不能转入老公的老家武清区河北屯冯庄。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