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想咨询下。我和我前妻分别在婚前贷款购买了各自的商品房,我用的是公积金方式,她用的是按揭方式,结婚后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我婚前买的房子归我,她婚前买的房子归她,现在我因为想把现在的房子卖掉,换到别的区县再买一套,请问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卖吗?怎么卖?如果卖掉后再用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以买吗?算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请帮我回答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您的问题描述,回答如下:首先如您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则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该房屋也不能进行买卖。如您已偿清公积金贷款,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住房套数按照家庭住房贷款笔数进行确认,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可知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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