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书记:
您好!20011年10月24日委托宁河建委回复的关于赵家园榕泽城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一事中,指出“我们支持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我是居住5楼,此楼是19层到顶的,此太阳能热水器是皇明厂家设计的“阳台之星”的专利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只需在5楼室的窗台外下侧挂集热器,无需在楼顶安装,厂家负责安装及安措,无任何妨碍。阻碍太阳能发展,与《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津政发[2007]32号)和《关于 印发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7]88号)精神,《关于印发宁河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及国家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宁河县政府相关支持太阳能的财政补贴政策都是全力支持和倡导的环保节能减排、低碳的政策背道而驰。实例:宁河县医院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并得到了国家财政补贴。请李书记协调解决此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1年11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关于5楼窗台外下侧挂集热器事宜,不在建委和房管局等政府部门管辖范围之内,您可以将您的问题提交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