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这几年通过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大大改善了城市面貌,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但由于前一段的整治工作主要集中在公共场所,对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比较密切的居住小区的环境的整治除了几个典型外基本上还没有涉及,因此对前一段整治的效果广大群众的切身体会不深。
这几年随着城市的建设和改造,居民集中居住的小区越来越多,但由于管理工作跟不上,虽然居住条件改善了,但居住的小区环境却越来越差。如我们住的是一个新建小区,仅几年时间小区内私搭乱盖成风,公共绿化用地随意占用,大都成为个人种瓜种菜饲养家禽鸽子的自留地,园内狗屎遍地,小区配套设施任意外租、分割,偷车偷盗现象常有发生,安全事故无人过问,业主的安全没有保证,使好端端小区变成了一个大杂院,不成样子,这种现象我们认为在全市不是个别现象。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的矛盾十分尖锐,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区没有建立起正常的管理机制,政府部门无人过问,业主人心不齐,业主委员会无人牵头组织,物业部门对组织业主委员会持消极态度,以便可以随心手欲。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把居民小区的综合整治列入2012年民生的20件大事之一,把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一步,为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做一些扎扎实实的工作,使天津真正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宜居城市。
建议当前综合整治居民小区环境应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已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为重点,以依法理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服务部门的关系入手,建立起小区的管理秩序,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和应尽的义务,调动广大业主对治理好小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建立起小区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小区治理好。
在开始整治阶段,由于业主人心涣散,组织业主委员会较困难,应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手段选定人员把业主委员会建立起来,并加强指导迅速把工作开展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