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00年买断工龄,至今没有医疗保险,请问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补办医疗保险,听说有相关的文件,但是找不到,如果请告知。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08年6月30日以后在社会办理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应当一次性补足,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办理补缴,请与参保地社保分中心进一步咨询补缴事宜。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