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东北人,大学毕业以后留津,具有天津市户籍,现已在天津买了房子。我父母现年已过60周岁,因身体问题打算投奔子女。我有一个弟弟大学毕业后也是离开老家在外地打工,因工作不稳定,经济条件不好,不具备投奔条件。由于我住房宽裕,且经济条件尚可,父母打算投奔我。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把父母的户口迁移至天津市。
天津市的户籍政策,如果在外地有子女,但是不具备投靠条件的,是否可以投靠呢。如果不可以,我弟弟如果来天津打工是否就可以了呢?如果怎么样也不可以,那是不是中国人生了两个孩子,他们不在一个城市生活,那父母就谁也不能投靠了呢,这样的户籍政策如何体现以人为本?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2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父母尚不能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