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蓝印户口,今年44岁。一直未婚。来天津工作已经四年多了,一直住在公司宿舍。月薪2600元,年收入不到3.5万。工作地点是在;空港经济区,属于滨海新区管委会管理。空港经济区的限价房都被公司领导住了。薪水都高出了政策的几倍,甚至在天津不止一套房产。我想问问,我们员工该在什么部门去申请限价房。我也看了, 根据《关于落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8]291号),也了解一点市府的一些政策,请问,像我这样的员工该在哪个部门申请限价房。【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持蓝印户口人员在津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蓝印户口批准两年后即可申报转为天津市常住户口。单位上报一次,市局没给转,原因是需要房产证明原件。这个问题怎么和<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是否产生了矛盾。】不知我应该先处理哪一个?望领导给予指点。谢谢
闫观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