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市户口,结婚12年,俩人均满35周岁,2011年3月将户口迁移材料交到管辖派出所,但是到现在仍未办妥,期间有两次退回。第一次是说人口信息表未随材料上报,第二次说是需要迁入方工作证明。但这两次均是在退回很长时间后,我去派出所询问才告诉我们的。我想知道下:正常办理需要多久;如果材料不全是否应一次性通知齐全;主办民警是否有责任通知我们;现在爱人的保险有3个月未上了,需要户口迁过来后 自己补交,担心政策会有编号。因此望有关领导给过问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