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同志:
我是西青区清馨园小区居民,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部分居民在绿地种菜、楼宇周围建仓房、院内路灯坏了没人修,楼梯没人扫、赃物遍地,花园杂草丛生、更可惜的是引种十几种树木少数枯死。建议: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承担起物业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区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会按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杨柳青镇政府了解情况。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如下步骤,先各楼门选举代表,然后由各楼门选举的代表中推荐5至7人成立业主委员会,再公告全小区,详细情况您可到杨柳青镇社区办咨询了解。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