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想咨询一下,在村庄整体拆迁之后,按规定给拆迁户置换楼房面积,由于孩子年龄的自然增长,达到审批宅基地条件或结婚年龄,需要住房的,而原村庄整体拆迁后又不能安排宅基地,请问您们的做法是什么,有什么相关的规定政策,请予赐教。
谢谢!
郭玉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