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房产商在交房4年仍未办理市总登记,市房地产管理局为什么不履行监管职责?为什么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至今为什么没人过问?
2、两年后应该可以自行申请产权证,本市也有不少先例,为什么这个小区的房产证就是一直不能以任何方式解决??
3、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强烈要求政府给一个明确的说法,什么时候才能有产权证??
杨华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