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18岁入社就在天津市东郊区(现改为东丽区)刘台大队第一生产小队种地,我对象是知青下放到刘台一队我们80年结婚,婚后我还在刘台一队种地82生一女孩,85年国家把土地分到各户说30年不变,当时我分了2口人的我们的耕地都分在刘台西哇子从此以后我就以我的土地为生活保障,90年因为住房已坏我们就搬到塘沽,搬到塘沽后因我没工作我只好回刘台种地一直种到稻地停水,我由始至终都在刘台种地,94年刘台大队分成4个大队当时我分到刘台新村大队,可是当我分到新村大队以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85的合法土地被自行终止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终止我的土地,虽然我人在塘沽但是我的户口还在刘台村,99年二次重分地也没分给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和二十六条)来说 大队这样做明显是侵犯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合法律的,希望政府能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希望政府能去调查按政策办事 也希望政府去军粮城调取我85年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9月6号我给您通过热线说过这个问题,您说去调查让我听您的回话。希望您能尽快给我答复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0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司法程序,请继续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