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朱头淀中村的村民,现在我们这分青苗费了,没有进行过公示,但是我们这里已经分了青苗费,是不是种地的就不给青苗费了?
谢谢您!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项目前期运作期间,为了不让农民受损失,以1500元/亩的土地闲置费发给没有耕种的村民,分配方案在村里公式7天后,向村民进行发放,现已发放到村民手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潘庄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