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1年购买河西区解放南路美好公寓顶层房子,今年房子漏雨,我向物业申请修房时,被告知我个人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故不能使用该基金。维修基金只给2003年以后购买房子,且缴纳该基金的人使用,这样对吗?
我2001年买房子的时候,没有人告知我要缴纳这个基金,据说全部是房屋开发商交的,我现在房子漏了,却不能使用这个基金,我现在请求您帮我解决。
李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