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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谭**   提问时间: 2011-09-15 22:06
 标题:武清蓝印转学籍规定障碍有何法律依据?
内容:

    尊敬的教委领导:

    我是武清区高一蓝印生家长,今年在办理学籍过程中,感到现在的过程繁琐,给家长制造了重重障碍:现在蓝印生开学即到天津来上学了,在原籍并不入学和上课,现在要求在原籍取得学籍后才能才能迁移过来,一方面占用了当地的学籍指标,另一方面,不在原籍上学,却要求在原籍学校注册学籍,于情于理都讲不通。

    既然学生已经参加考试取得天津的录取通知书,或者具有原籍高中入学资格,为什么不能直接到天津来注册学籍?

    希望尽快落实取消这些莫名其妙的规定,给学生家长多些方便。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1-09-22 08: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9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组织区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教育局现答复如下:

1、如果您的学生参加了天津市中考并被高中校录取,那么学籍将自然生成。

2、如果您是在原籍参加的中考,在取得了原籍高中入学资格后参加了武清的蓝印安置考试,因安置考试并不能生成学籍,因此需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学生只有在原籍取得高中学籍后再将学籍转入天津相应高中就读。

如您还有疑问,可向区教育局普教科咨询,电话:82171091,8217109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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