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9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津AF1000号客车违规事实属实、证据确凿。2011年11月10日下午,蓟县客运站运政稽查人员对津AF1000号客车进行了停班处理,并现场对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津AF1000号客车擅自脱离班线在津蓟高速行驶并每人收取3元高速费,司乘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蓟县客运站对该车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对该车驾驶员,乘务员进行通报批评,停业整顿3天的处理。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员、超速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以“三优三化”为目标,为打造和谐,顺畅,优质的客运环境贡献力量。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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