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
你好!
我于2010年初在天津与朋友第一次购买了天津市区的一套普通居民住房,当初每人各占产权50%。但今年由于矛盾,两人分开。因为我将留在天津继续工作发展,准备购买此房产的另一半产权。但是我现在虽然在天津工作,可公司总部在北京,保险和纳税都在北京完成,户口也不在天津。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购买此房子的另一半产权,或者将此房子转让出售后,我是否还可以在天津买房?
谢谢!
李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