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一名天津的司机,几年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未违过章。近期登录天津交通智能网发现自己在上月(8月份)于河北区狮子林大街碧海路交口有两条违章记录,由河北支队摄录,以“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使”认定为违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3/content_25579_2.htm)我认为按照规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调头,不管红绿灯都是可以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给我摄录了违章呢?
我爱人在狮子林大街沿街一家单位工作,由于下班时间较晚,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开车去接她,都要在碧海路口调头。但这两条违章记录让我现在再走这条路都忐忑不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给我拍了违章了。甚至现在都怀疑咱们的交规究竟怎么样理解才是对的。
我想请问相关部门领导:
1)在这个路口调头是违章吗?
2)这个路口能调头吗?如果能怎样做不违章?是等绿灯亮再调头还是红绿灯都可以?
请予以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