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央驻津企业的一名职工。本人、爱人及孩子户籍均在津南区双港镇,集体户口。现在和平区购房产,户口是否可以迁入和平区。另我孩子今年11周岁,在外省市上学,读小学六年级,如果小学六年级下半学期转入和平区就读如何办理手续;如果初中一年级想转入和平区就读如何办理手续,应该上哪个小学或中学。房产所在地为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泰来里居委会。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和平区教育局分别进行核查办理。您咨询的落户问题,分局户证中心已派专人与您联系,做出答复,您可带齐材料,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迁入手续。您咨询的上学问题,转学时间为开学前一周办理,毕业学年不允许转学。关于初一转学问题,建议您在户口迁入和平区以后再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7123959。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和平区教育局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