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你好:
南小区居民为了配合芦台城市化进城,很多人在拆迁中做出了利益牺牲。而现在,南小区的房本已经开始办了,南小区的居民原来是有房本的,现在拆迁之后又要重新交税办理房产证。广大居民一致认为这样不合理,应该只给增加的面积交税。我们这次已经是第二次投诉了,上次直接就被政府网站的工作人员给删掉了。我们希望政府给以回答。宁河县的问题,我们认为县长完全可以答复的,难道一定要弄到市长那再转回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1年9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据了解,南小区还迁户办理产权交税事宜,是先征后返,先征全税,再返还原证载面积的税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