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不满6岁的儿童一定不能入学?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查过义务教育法,其中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按照我的理解,是年满6岁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但是法律并没规定,不满6岁,就不能接受义务教育了。毕竟儿童个体有差异。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是不是也要综合考虑每年的出生人口等因素,对教育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我想这样就不会出现8月底医院妇产科破腹产手术异常集中的现象了。
现咨询你们这些专业人士。希望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本市入学年龄是依据教育法制定的。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