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先生经由人才引进去天津工作,户口落的是集体户口。现在他住在单位宿舍。配偶和子女的户口能随迁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要建家属楼(不知是否属于小产权房范畴)。若我们买了家属楼,算不算有固定住所?可不可以办理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随迁?期盼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9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