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9年结婚,至今已12年。在2005年时将原来结婚的公产独单出让,买的现在的两室。(原来的独单和现在的两室均为丈夫名字)。现在的两室曾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已于2007年全部还清。目前没有任何抵押。我想在房产证上添加我的名字,我应该去哪里办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大概的费用是多少?谢谢!
林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所反映有关添加房屋产权共有人问题,可拨打我局相关部门电话23301382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