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刚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调查处理。区教育局信访办和小学教育科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将调查了解和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取保险费的问题
河东区实验小学依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我市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1】71号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将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到每位家长及学生。定期于每年9月份代收社会保险(每人50元)及商业意外伤害补充险(每人50元),以上两种保险均为家长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缴纳,学校统一收取后,全部上缴。
二. 关于开心乐园收费问题
1、实验小学开心乐园是学校培训部所开设的,费用标准向上级部门上报审核后,已在物价局备案。
2、本着全面发展孩子的能力,培养孩子对生活的热爱,对兴趣的培养,及学生自愿的原则,利用下午放学后的时间进行,从没有硬性要求参加。
三.订购课外学习材料问题
经调查,教师并未强制要求家长购买《教材全解》和《教材详解》,家长可自愿自行购买。
四.收取练习本、试卷印刷费用的问题
实验小学每学期会依据河东区教研中心下发的通知,收取本费及试卷费、磁带费等,从未违规收取其他费用。
五.易校通收费问题
实验小学易校通是使用天津市育华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系统,该公司面向全市中小学家长收费标准均为每个月8元,半年一次性优惠收取40元,家长自愿参加,相关费用全部由该公司收取,并对家长进行相关服务工作。
六.收费凭证问题
实验小学学生所收费用均全部上交相关教育部门,由相关教育部门根据总额开具统一收据,学校均妥善保存,并未收到过个人收据。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收费工作,要求该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对家长的解释工作。实验小学也表示今后要及时和学生家长沟通,切实把收费工作做细、做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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