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本市高校的在读研究生,有集体户口。2010年在北辰区辰昌路瑞盈园购买了一套住房,现房产证已办理完毕,想办理落户手续。但我在政民零距离北辰区以往的问题中看到,瑞盈园、紫瑞园等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管理工作尚未完全移交北辰区政府管理。那么相关工作的管理现在由哪里负责?像我这种情况能否将现有的集体户口转至我房本户口所在地?如果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话找何部门?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了解瑞盈园的户籍办理工作由瑞景派出所负责,电话为26646104,请您拨打该电话咨询相关户籍办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