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有一处企业产房屋,与他人达成购房意向,现有如下几个问题,请帮助解答,谢谢。
1、企业产房屋过户时,手续是否只在产权单位内部办理即可,不用再去其它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备案。
2、过户费是否为2%?房屋的价格是否还用进行评估?
3、企业产的房屋,企业做为产权单位,是否有权对房屋进行一些例如收回、变向随意收费的情况。
4、企业产的房屋是否存在如果企业倒闭,房屋将被收回的问题。
王尔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9月9日